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LCFQX2013J0029
加入日期:2013.11.02
截止日期:2013.11.07
地 区:云南省
关键词: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LCFQX2013J0029凤庆县人民医院空压机、进口湿化器、台车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18号令)》及凤政办发﹝ 2012﹞ 22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受凤庆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凤庆县人民医院空压机、进口湿化器、台车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 LCFQX2013J0029
2、招标内容: 空压机、进口湿化器、台车等医疗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九。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建宏 联系电话: 15087860567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携带本单位资质材料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并可查阅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具有该产品的经销代理权(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的代理商;
③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供应商若在昆明或临沧市境内有售后服务点 ,需提供相关证明;
4、所提供的产地及材质要求仅作参考,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地及材质质量等必须≥原要求。
▲报名时复印件即可,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上资质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资格预审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审不合格不发放招标文件。
二、索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需要电子版的自带U盘,网上获取请将单位或个人邮箱或QQ同资质文件传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索取招标文件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2013年 11月 2日起至 2013年 11月 6日,上午 8: 30-11:30 下午 14:30-17:30。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4:30
— 15:00(北京时间)。
六、投递投标文件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厅。
七、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厅。
十、交货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十一、送达投标文件时, 应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 ),如果不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 (原件 ),以及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一并与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十二、本项目要求提供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现金进账单、转账支票(须进账)、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 5800008334189012
联系人:龚志荟 字金敏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83-4262813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 LCFQX2013J0029
加入日期:2013.11.02
截止日期:2013.11.07
地 区:云南省
关键词: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LCFQX2013J0029凤庆县人民医院空压机、进口湿化器、台车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18号令)》及凤政办发﹝ 2012﹞ 229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受凤庆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凤庆县人民医院空压机、进口湿化器、台车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 LCFQX2013J0029
2、招标内容: 空压机、进口湿化器、台车等医疗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九。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建宏 联系电话: 15087860567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告期内携带本单位资质材料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并可查阅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具有该产品的经销代理权(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的代理商;
③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提供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供应商若在昆明或临沧市境内有售后服务点 ,需提供相关证明;
4、所提供的产地及材质要求仅作参考,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地及材质质量等必须≥原要求。
▲报名时复印件即可,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以上资质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资格预审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审不合格不发放招标文件。
二、索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需要电子版的自带U盘,网上获取请将单位或个人邮箱或QQ同资质文件传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索取招标文件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2013年 11月 2日起至 2013年 11月 6日,上午 8: 30-11:30 下午 14:30-17:30。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4:30
— 15:00(北京时间)。
六、投递投标文件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厅。
七、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13年 11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厅。
十、交货地点:凤庆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十一、送达投标文件时, 应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 ),如果不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 (原件 ),以及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一并与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十二、本项目要求提供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现金进账单、转账支票(须进账)、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 5800008334189012
联系人:龚志荟 字金敏
联系电话(兼传真): 0883-42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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