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3日
所属地区
云南省
加入日期
2015年03月23日
招标公司
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HKZB201502004-3
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23日
正文内容
2015年动力车间设备定期维修﹝机械部分﹞——2015年动力车间空压机8000小时维修招标公告
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委托,就2015年动力车间设备定期维修﹝机械部分﹞——2015年动力车间空压机8000小时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动力车间设备定期维修﹝机械部分﹞——2015年动力车间空压机8000小时维修
二、招标编号:HKZB201502004-3
三、招标范围:对楚雄卷烟厂五台空压机进行维修保养。
四、实施地点: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空压机房。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2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
7.3近三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7.4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来的财务报表。
7.5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7.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时间:2015年 3 月 23 日至2015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在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4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2015年 4 月 13 日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 23 日 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 23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卷烟厂A103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分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 李 青
电话: 0871-65623157 13888940597
传真: 0871-65651070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3日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加入日期 | 2015年03月23日 | 招标公司 | 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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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HKZB201502004-3 | 截止时间 | 2015年04月23日 |
正文内容
2015年动力车间设备定期维修﹝机械部分﹞——2015年动力车间空压机8000小时维修招标公告
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委托,就2015年动力车间设备定期维修﹝机械部分﹞——2015年动力车间空压机8000小时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动力车间设备定期维修﹝机械部分﹞——2015年动力车间空压机8000小时维修
二、招标编号:HKZB201502004-3
三、招标范围:对楚雄卷烟厂五台空压机进行维修保养。
四、实施地点:楚雄卷烟厂动力车间空压机房。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7.2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能力。
7.3近三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7.4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来的财务报表。
7.5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7.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内)。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时间:2015年 3 月 23 日至2015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在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4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2015年 4 月 13 日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 23 日 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 23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卷烟厂A103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分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和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佳 李 青
电话: 0871-65623157 13888940597
传真: 0871-6565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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