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4日
所属地区:四川省 眉山市
加入日期:2015年05月04日
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7日
正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杨房沟电站砂石系统计划采购空压机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
一、招标注意事项
1、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项目内容
用途/规格
1
空压机4台
杨房沟砂石系统料场运输洞、开采道路、胶带机运输洞及施工支洞施工使用设备
注:本次采购设备为移动式电动空压机
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设备进行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二、招标有关事项安排
1、接受到邀请的投标单位若有意愿参与本次招标,需在2015年4月14日至4月30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线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在2015年5月7日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前以现金方式缴纳,缴纳地点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五分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一包一投,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须在2014年5月4日16:00(北京时间)前发至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并通知招标人,过时将不受理。2015年5月5日12:00(北京时间)前招标人统一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五分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他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五分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会议,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帐号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三、招标声明
1、此次招标,我们将根据各供货商所报投标资料、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评价原则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判,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实施供应任务。
招标机构将保留对投标人最后选择与否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2、由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在不同的厂家出产的型号都不一样,此次给出的型号为参考型号。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经济开发区灵石西路19号
联系人:李晋达
电 话:028-37641003
传 真:028-37641003
电子邮箱:lfjsbwz@163.com
五、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3370656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4日
所属地区:四川省 眉山市
加入日期:2015年05月04日
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7日
正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杨房沟电站砂石系统计划采购空压机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
一、招标注意事项
1、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用途/规格 |
1 | 空压机4台 | 杨房沟砂石系统料场运输洞、开采道路、胶带机运输洞及施工支洞施工使用设备 |
注:本次采购设备为移动式电动空压机 |
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设备进行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二、招标有关事项安排
1、接受到邀请的投标单位若有意愿参与本次招标,需在2015年4月14日至4月30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线报名并经确认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平台中报名的将视为放弃参与。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在2015年5月7日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前以现金方式缴纳,缴纳地点在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五分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一包一投,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须在2014年5月4日16:00(北京时间)前发至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并通知招标人,过时将不受理。2015年5月5日12:00(北京时间)前招标人统一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五分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他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眉山市彭山区灵石西路19号水电七局五分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会议,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帐号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三、招标声明
1、此次招标,我们将根据各供货商所报投标资料、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的评价原则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判,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实施供应任务。
招标机构将保留对投标人最后选择与否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2、由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在不同的厂家出产的型号都不一样,此次给出的型号为参考型号。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经济开发区灵石西路19号
联系人:李晋达
电 话:028-37641003
传 真:028-37641003
电子邮箱:lfjsbwz@163.com
五、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337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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