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5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加入日期
2015年06月05日
招标公司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0675-150JOC004233
截止时间
2015年06月25日
正文内容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五期切片所需空压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1. 招标内容:
1.1招标编号:0675-150JOC004233
1.2招标内容: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五期切片所需空压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空压
机组
设备名称
技术性能
单位
数量
空压机
压缩空气量7kg压力,产气量为10.5M3/min
台
4
容积3M3,内壁做环氧处理
台
2
高分风冷型干燥机
处理量23M3/min
台
3
前置过滤器
处理量23M3/min
套
3
后置过滤器
处理量23M3/min
套
3
超高效除油过滤器
处理量23M3/min
套
3
2.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以及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限内;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7)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供货合同且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书盖章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如邮寄,每本加50元。
购买地点: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层。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06月05日至2015年06月25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除以上要求,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层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层
联系人:刘炜
电 话:025-84795430
传 真:025-84795991
电子邮箱:liuwei@jocite.com
业主: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新区五峰山路89号
联系人:徐进
电 话:0511-85581781
传 真:0511-85581789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5日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加入日期 | 2015年06月05日 | 招标公司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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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0675-150JOC004233 | 截止时间 | 2015年06月25日 |
正文内容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五期切片所需空压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1. 招标内容:
1.1招标编号:0675-150JOC004233
1.2招标内容: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五期切片所需空压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空压 机组 |
设备名称 |
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空压机 |
压缩空气量7kg压力,产气量为10.5M3/min |
台 |
4 |
|
容积3M3,内壁做环氧处理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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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风冷型干燥机 |
处理量23M3/min |
台 |
3 |
|
前置过滤器 |
处理量23M3/min |
套 |
3 |
|
后置过滤器 |
处理量23M3/min |
套 |
3 |
|
超高效除油过滤器 |
处理量23M3/min |
套 |
3 |
2.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以及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实施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投标;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限内;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为准;
(7)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与本次招标范围类似的供货合同且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书盖章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如邮寄,每本加50元。
购买地点: 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层。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06月05日至2015年06月25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除以上要求,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层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层
联系人:刘炜
电 话:025-84795430
传 真:025-84795991
电子邮箱:liuwei@jocite.com
业主: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新区五峰山路89号
联系人:徐进
电 话:0511-85581781
传 真:0511-8558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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