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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工程空压机招标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31日 

采购业主 哈尔滨铁路局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加入日期 2015年08月31日
招标公司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编号 HJYJG2015-075 截止时间 2015年09月24日

正文内容

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起重机、公铁两用车、空压机、THDS探测设备移设备机、电动脱轨器、电动试风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JG2015-075

1. 招标条件

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83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滨洲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哈尔滨至满洲里铁路沿线,该工程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自哈尔滨市向西北经黑龙江省肇东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至终点满洲里市。

2.2招标内容:本次为甲供建管起重机、公铁两用车、空压机、THDS探测设备移设备机、电动脱轨器、电动试风装置采购招标,划分为5个包件,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如下: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CL03包件: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GN=10T/3T S=16.6M      1台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CL04包件:

公铁两用车       (600t)       1辆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CL05包件:

螺杆式空压机       20M3       2台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压缩空气冷干机             3台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CL06包件:

THDS探测设备移设备机             2套       肇东 2015年10月

THDS探测设备移设备机             1套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AEI探测设备移设备机             2套       肇东 2015年10月

AEI探测设备移设备机             1套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CL07包件:

TGQ电动脱轨器(集控联锁)            27股道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电控试风轨边执行器(双头)             18台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电控列车试验器主机             3台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电控试风轨边执行器(双头)             2台       海拉尔 2015年10月

微控电控试风装置(6分支)             1套       齐齐哈尔 2015年10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 CL03包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必备的检测能力。

3.1.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生产及安装资质(起重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 投标产品须具有为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局供货的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CL04包件

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 生产商具有较强的招标产品设计、制造能力和经验;

3.2.3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级质量体系认证;

3.2.4 投标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评审鉴定,提供鉴定证书;

3.2.5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在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局所投招标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3.2.6 本次招标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CL05包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出具代理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1.2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必备的检测能力。

3.1.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严禁分包、转包、贴牌生产。

3.1.4 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局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CL06包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必备的检测能力。

3.1.3 须通过原铁道部技术评审或通过铁路局组织的按照运辆管验函[2011]663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的技术审查,并提交相关技术评审文件或技术审查文件。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 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局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CL07包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2 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必备的检测能力。

3.1.3 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针对车辆运用的技术审查,不接受上述范围以外的评审或认证文件。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 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局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0451- 87519583)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铁路局滨洲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正街2号

邮 编:150016

联 系 人:邹立红、张喜胜

电 话:0451-86438637

传 真:0451-86439954

电子邮\’fe:bzdh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铁道支行

户 名:哈尔滨铁路局滨洲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263224635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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