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加入日期
2016年02月24日
截止时间
2016年03月03日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新疆广汇新能源公司nianxiangyuan
组外委维修项目业主为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汇股份公司招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广汇新能源厂区
项目概况:根据新能源公司生产需要,定于在2016年4月大修中对醇醚CO2离心nianxiangyuan
组(汽轮机)、醇醚车间A系列合成气nianxiangyuan
、甲烷车间A/B系列原料气nianxiangyuan
机组、甲烷车间A/B系列冷剂nianxiangyuan
机组、净化车间氨气nianxiangyuan
J614C01进行维修,由于公司内部不具备维修能力,需要外委实施维修。
计划工期: 2016年4月,维修周期为10天。
招标范围:
醇醚CO2离心nianxiangyuan
组(汽轮机)、醇醚车间A系列合成气nianxiangyuan
、甲烷车间A/B系列原料气nianxiangyuan
机组、甲烷车间A/B系列冷剂nianxiangyuan
机组、净化车间氨气nianxiangyuan
J614C01进行维修。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 内容如下:
3.1.1 投标人资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具有相关维修资质及业绩;
具有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并取得GB/T24001-2004(ISO14001:2004)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01(OHSAS18001:1999)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GB/T19001-2008(ISO9001:2008)体系认证;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无重大合同诉讼和法律纠纷,按期保质履约率100%,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促裁和诉讼记录。
近五年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良信誉记录。
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财务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具备国内相关业绩。
3.1.4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nianxiangyuan
组维修经验,3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任职项目经理的业绩具备良好的施工记录;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本公司注册,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主要管理人员: 具备nianxiangyuan
组维修经验,具备良好的施工记录。
3.1.5 投标人报名特殊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采购系统成功注册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地址:zc.guanghui.com/custom,请在注册页面中的“采购组织选项”中勾选“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或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2月25日至 2016 年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5 时30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zc.guanghui.com/custom )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标书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帐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乌鲁木齐中信银行大厦26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2016 年3月3日10:00时前;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zc.guanghui.com/custom )递交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6年2月29日18时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开户名: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帐号:512010100100215694
行号:309881002010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3月3日 10:0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乌鲁木齐中信银行大厦26楼)
8. 联系方式
广汇股份公司招采中心:田顺华 0991-2365975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魏玥 0902-7260891
所属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加入日期 | 2016年02月24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03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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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新疆广汇新能源公司nianxiangyuan 组外委维修项目业主为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汇股份公司招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广汇新能源厂区
项目概况:根据新能源公司生产需要,定于在2016年4月大修中对醇醚CO2离心nianxiangyuan 组(汽轮机)、醇醚车间A系列合成气nianxiangyuan 、甲烷车间A/B系列原料气nianxiangyuan 机组、甲烷车间A/B系列冷剂nianxiangyuan 机组、净化车间氨气nianxiangyuan J614C01进行维修,由于公司内部不具备维修能力,需要外委实施维修。
计划工期: 2016年4月,维修周期为10天。
招标范围:
醇醚CO2离心nianxiangyuan 组(汽轮机)、醇醚车间A系列合成气nianxiangyuan 、甲烷车间A/B系列原料气nianxiangyuan 机组、甲烷车间A/B系列冷剂nianxiangyuan 机组、净化车间氨气nianxiangyuan J614C01进行维修。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验收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3.1 内容如下:
3.1.1 投标人资质: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具有相关维修资质及业绩;
具有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体系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并取得GB/T24001-2004(ISO14001:2004)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01(OHSAS18001:1999)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GB/T19001-2008(ISO9001:2008)体系认证;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无重大合同诉讼和法律纠纷,按期保质履约率100%,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促裁和诉讼记录。
近五年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良信誉记录。
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足够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财务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无资不抵债情况。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具备国内相关业绩。
3.1.4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nianxiangyuan 组维修经验,3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项目经理经验,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任职项目经理的业绩具备良好的施工记录;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本公司注册,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主要管理人员: 具备nianxiangyuan 组维修经验,具备良好的施工记录。
3.1.5 投标人报名特殊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采购系统成功注册方可参加投标。注册地址:zc.guanghui.com/custom,请在注册页面中的“采购组织选项”中勾选“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或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2月25日至 2016 年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5 时30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zc.guanghui.com/custom )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标书费指定账户: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帐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乌鲁木齐中信银行大厦26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2016 年3月3日10:00时前;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zc.guanghui.com/custom )递交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6年2月29日18时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开户名: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帐号:512010100100215694
行号:309881002010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3月3日 10:0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2开标地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乌鲁木齐中信银行大厦26楼)
8. 联系方式
广汇股份公司招采中心:田顺华 0991-2365975
建 设 单 位 联 系 人:魏玥 0902-726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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