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河北省
加入日期
2016年09月23日
招标公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1640STC11217
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3日
正文内容
日 期:2016年9月23日
招标编号:1640STC1121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所供设备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维护成本低、各项消耗指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节能降耗、便于维护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钢铁行业的排气量50m3/min,排气压力1.2MPa的螺杆式空压机的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6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见附表):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
3)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4)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42252443@qq.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或通过邮寄方式(顺丰快递,封面须注明招标编号)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如邮寄须确保我司在开标前收到密封良好的投标文件)。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3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 刘志坚、王昆鹏
手机号码: 18617520672
邮 箱: 42252443@qq.com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顺丰快递):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部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306号楼 邮编:063200
收件人:刘志坚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加入日期 | 2016年09月23日 | 招标公司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编号 | 1640STC11217 | 截止时间 | 2016年10月13日 |
正文内容
日 期:2016年9月23日
招标编号:1640STC11217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的下列设备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合格投标人: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所供设备必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产品质量优良、维护成本低、各项消耗指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节能降耗、便于维护的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钢铁行业的排气量50m3/min,排气压力1.2MPa的螺杆式空压机的应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6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开户人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 3350 5603 7575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有(电子格式见附表):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2)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
3)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并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
4)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表电子版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扫描版
上述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取得招标文件及办理开票手续;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42252443@qq.com后方可取得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设备部208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法人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仪式或通过邮寄方式(顺丰快递,封面须注明招标编号)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如邮寄须确保我司在开标前收到密封良好的投标文件)。
6.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3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100080
联 系 人: 刘志坚、王昆鹏
手机号码: 18617520672
邮 箱: 42252443@qq.com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顺丰快递):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京唐项目部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3+蓝海嘉苑小区306号楼 邮编:063200
收件人:刘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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