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所属地区
青海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业主单位/建设单位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44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0
建设单位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维新
联系人
马民君
项目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万元)
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17-08-11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84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44号,为租赁一座框架结构复合岩棉彩钢板车间,砖混二层结构办公区,占地3400平方米,年改装CNG双燃料车辆400辆。公司有设备气瓶检验装置一套,汽车维修举升机4台,空压机2台,烤漆房一台,大梁校正仪1台等设施。公司员工22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公司有水厕1座,生活污水通过混凝土结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汽车尾气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排气管排放至大气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年产生生活污水150吨采取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年产生生产废水250吨采取吸油棉吸附措施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
环保措施:
年产生废机油0.1吨,废油桶5个,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约0.03吨等危险危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临时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危废贮存间须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悬挂危废标识牌,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及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废物的贮存、转运做好台账。生活垃圾年产生1.5吨,收集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有环保措施:
产噪设备均位于车间内,汽修车间内做好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承诺: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宋维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宋维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763010500000076。
加入日期 | 2017年08月15日 | 所属地区 | 青海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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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建设单位 |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44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0 |
建设单位 |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宋维新 |
联系人 | 马民君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7-08-11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84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44号,为租赁一座框架结构复合岩棉彩钢板车间,砖混二层结构办公区,占地3400平方米,年改装CNG双燃料车辆400辆。公司有设备气瓶检验装置一套,汽车维修举升机4台,空压机2台,烤漆房一台,大梁校正仪1台等设施。公司员工22人,年工作时间300天,公司有水厕1座,生活污水通过混凝土结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有环保措施: 汽车尾气采取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排气管排放至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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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年产生生活污水150吨采取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年产生生产废水250吨采取吸油棉吸附措施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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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年产生废机油0.1吨,废油桶5个,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约0.03吨等危险危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临时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危废贮存间须采取防渗、防漏、防腐措施,悬挂危废标识牌,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及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废物的贮存、转运做好台账。生活垃圾年产生1.5吨,收集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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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环保措施: 产噪设备均位于车间内,汽修车间内做好各项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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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宋维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青海红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宋维新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17630105000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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